只要被拒绝说“都说我有女朋友了”,就直接到此为止。
尽管如此,如果继续像以前那样强硬行事的话,肯定就会被讨厌的。
因为“有喜欢的人”和“有交往的人”的分量是不一样的。
说到底他不是说的很明确了吗。
——我和朝雾同学……没法交往。不管是升上二年级的时候,还是什么时候。
咦。这是被“将死”了吧?
巨大的铅块落在了火乃子的心里。
那是事到如今才感受到质量的,极其沉重的绝望感。
为什么?为什么?
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?????
为什么会这样?到底哪里出错了?
我应该更加努力,让他真心喜欢上自己吗?
但那种事情肯定是不会让一心一意的他动摇的。
只有“这个方法”才能让他回头。
自己曾是这么想的。
即给他以罪恶感,让他无法逃避,无法称之为正攻法的靠蛮力取胜的恋爱技巧。
本以为是最了解纯也的自己的话,那方法肯定行得通。当然就算行得通,如果纯也对自己没有爱的话,就也绝对不能说是让他回头了。
但尽管如此,火乃子还是想要得到纯也。
就算只是单向的恋爱,自己也想把它握在手中。
这是非常扭曲非常扭曲的,朝雾火乃子的初恋。
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熙熙攘攘的车站前的火乃子,却听不到任何喧杂的声音。
寂静的声音持续敲击着耳膜,和平日并无不同的街道上的霓虹灯持续灼烧着视网膜。
耳朵好痛。眼睛好痛。胸口好痛。
都已经被用有恋人为理由拒绝了,纯也的心意就已经是不可动摇的了。
自己以后基本没可能和他在一起了。
——但那只不过是『基本』而已吧?
不要紧。
我很冷静。
我是一个能立刻想出最好办法的女人。
所以先别放弃。
还有机会。
比方说……对了。
夜瑠。
给夜瑠打个电话吧。
干脆给夜瑠说出口吧。
说已经和纯也君接过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