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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房间后,翟月拿起床头柜上多出的日记本,封面是一株在月光下摇曳生姿的向日葵,充满了勃勃生机,绽放的绚丽。
翻开第一页,
【一根网线连接起的缘分,它本该单薄脆弱,可它却如最牢固的红线连接起两人,这是一场特殊的缘分,是场无人肯进一步就会断的缘分,好在没有人轻视,都珍惜着这段缘,让一切都有发展下去的可能性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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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记本上记载着他与望舒哥的点点滴滴,很客观,很系统。
最后一段是,
【世人皆言,迟来的阳光救不了即将枯萎的向日葵①,或许不是不能,只是方法错了,以真心作为土壤,以爱意来灌溉,即使是处在月光之下,他仍能绽放出绚烂而热烈的花朵。】
“小朋友,在看什么呢?”江望舒问,“这是你带来的吗?”明明他记得小朋友的行李是他收拾的,没见到里面有日记本呀。
“一个特殊的朋友送来的,要看看吗?”翟月合上日记本递给江望舒。
江望舒在看见封面时就有所预料,看完之后笑了笑,“文笔不错,值得珍藏。”
翟月应下,别说是有纪念意义的日记本,就算是普通之物,朋友所赠,便不可能随意对待。
……
时间来到他们要走的那个夜晚,翟月终于勾着江望舒用上了那个他一眼就相中的浴缸,胡闹了一晚,第二天就没来得及离开,又多留了一天。
离开的那个早晨朝霞满天,好像他们来的那天,不过一者出生,一者欲颓,恰如“向死而生”这个词。
第111章告白我喜欢你,我想要你。
漆黑无光的小房子里蜷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影,他躺在较他身体大很多的窝上。
呼吸均匀,一动不动的,仿若睡着了,其实并不,时烨正在守株待兔,而他等待的那只兔子刚走进别墅。
……
宿宸松着自己的领带,英俊的面庞上带着点烦躁厌倦,两条剑眉微拢着,“小少爷呢?”扯松领带坐在沙发上后,才发现别墅比往日安静了太多。
“回先生,小少爷又离家出走了。”管家恭敬地回答。
宿宸一直未松的眉头皱的更紧了,“他吃过晚饭了吗?”
管家,“回先生,小少爷今天一天没吃饭了。”
“怎么回事?谁又惹到他了?”宿宸拽着刚解下来的领带,语气很烦躁。
管家,“回先生,自小少爷昨夜被您从警察局带回来后,就离家出走了。”
宿宸站起身,把揉皱的领带扔到沙发上,“准备好晚饭。”迈动大长腿朝着别墅后院走去。
时烨闭着的眼皮儿颤动,有光线漏进了这个漆黑的小房子,他知道他守的兔子来了。
宿宸站在不远处看着那座小房子,矮矮小小的,棕红色的屋顶,浅黄色的屋身,有个小小的窗子,还有个童趣十足的小狗挂牌,显而易见了,这不是人住的小房子。
每次时烨一生气闹脾气,都会离家出走,不出别墅范围的离家出走,还永远都只会到这个狗窝来藏着。
踏过草坪,走到狗窝前,宿宸尽量压抑着自己的烦躁,放缓声音说:“小烨,出来吃饭了。”
时烨动都没动,根本不给外面人半点反应。
“别生气了,你出来吃饭,明天我让那几家把小孩送来给你打一顿出气,或者你想怎么样都可以和我说。”宿宸脸上的倦色更浓了,他不知道,他要拿他这个叛逆的弟弟怎么办?
时烨不是他亲弟弟,和他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,时烨是他后妈嫁给他爸时带来的,当时时烨八岁,已经是知识记事的年纪了,他那时二十岁了,还进了军队,一年见不了两面,可能也是因为这,时烨和他一直都不亲近。
本来可以一直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下去,可是在四年前,时烨十六岁,他二十八岁,家里的两个大人因泥石流去世,他不得不退下来接手家里的事业,等事业稍微安定下来,想着要照顾他这个还没成年的弟弟时,
才渐渐和这个弟弟熟悉起来,只是在他印象中那个乖巧的小孩变成了他不认识的模样,桀傲骄狂,叛逆肆意,染上了所有纨绔二代染上的坏习惯,试图纠正过,只是越纠正越叛逆,到如今只能如此了,
好在时烨一般不碰不该碰的东西,不做不该做的事,只是爱玩,爱闹了点,就算这辈子时烨都一事无成,他们家也养得起,随他吧。
时烨睁开眼睛,他并不气昨天的事儿,他只是不痛不痒地被碰了几下,那几个人可都让他揍进了医院,他不开心的点是,他们那几个人提起的事儿。
时烨舒展着僵硬发麻的身体,爬出了小房子,身前笼着一片阴影,是由宿宸高大的身影造成的。
宿宸往后退了两步,给时烨让出空间。
时烨长了一张非常显嫩的娃娃脸(这也是宿宸愿意纵容的原因之一),染了个蔷薇粉的头发,做了个卷卷的发型,更显嫩更显小了,精致又可爱,像个大型的人偶娃娃,